关于广东万绿湖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农商银行”或“本行”)近期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万绿湖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万绿湖船舶公司”)与施工单位河源市泓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合同项目承包价¥10,825,689.54元,已支付1,025,689.54元,资金缺口980万元,借款人于2025年12月08日向营业部申请贷款,贷款金额980万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船舶整装升级改造费,主要担保为保证担保,经本行经办机构、信贷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查审批委员会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其办理新增贷款,金额980万元,期限60个月,年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一年期LPR加35个基点,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是广东万绿湖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净资产约23083.95万元,货币资金约962.82万元,具备足额代偿能力,该笔贷款已于2026年01月16日经授信审查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26年01月29日签订贷款合同。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东源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7月20日,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经营范围:制定资产营运发展规划,负责国有资产收益,决定授权范围内全资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和终止清算,决定全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经营方针,经营形式等,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地址座落在东源县行政大道工人文化宫五楼。
由东源县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625007264359P)出资10000万元,占股权的100%。
该企业实控人为东源县财政局。
东源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法人股东,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及关联方持有本行股份5251.68万股,占比8.95%,且李浩在本行担任股东董事,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应当作为本行主要股东进行管理,并将其及其关联方作为集团客户统一授信。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贷款用途情况
广东万绿湖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本次申请 98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次新增授信为支付船舶整装升级改造费,合作方详情:河源市泓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MA53PWQG92。
定金及首付款支付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合同项目承包价¥10,825,689.54元,甲方需支付首付款1,025,689.54元(占合同总额9.47%);剩余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无拖欠风险。
2026年01月29日,本行向广东万绿湖船舶公司办理贷款授信98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授信期限60个月,贷款执行年利率按合同签订日一年期LPR+35BP执行。信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船舶整装升级改造费。
二、关联交易认定状况
因广东万绿湖船舶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东源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根据《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章相关规定,认定广东万绿湖船舶公司为本行法人股东关联方。同时本次贷款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3%(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为94842.57万元),根据《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本行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本次新增贷款为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发生后,东源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授信额合计为7330万元,占上季末本行资本净额的7.73%,符合监管标准。
三、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定价政策
(一)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经审阅材料,本笔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严格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与《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相关要求,不存在禁止交易的行为,未违反监管政策。
(二)交易的公允性及定价政策
本次贷款类型为新增贷款, 根据广东万绿湖船舶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贷-流动资产贷款(1年期利率)》要求,同意借款企业申请执行年利率3.35%,即贷款年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一年期LPR加35个基点执行。贷款利率不优于对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价格。同时本笔贷款为保证担保贷款,保证公司符合本行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因此本笔关联交易能够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与《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关联方并未享有优惠利益,利率及担保等以不优于对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价格和条件进行,符合等价有偿、公允定价的原则,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本行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行独立董事朱冬冬、洪学成、黄玉连、张艺芳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朱冬冬、洪学成、黄玉连、张艺芳四位独立董事认为该笔关联交易能够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关联方并未享有优惠利益,以不优于对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条件和价格进行,对本行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意上述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贷款业务。
特此报告
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